我局在前期征求意见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安徽省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公众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
来信请寄: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无为路53号安徽省林业局资源处,邮政编码230001。电子邮件请发:slyjkk@foxmail.com,联系方式:0551-62634138。请在信封或者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
安徽省林业局
2021年11月1日
《安徽省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我局于2021年11月1日在安徽省林业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安徽省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截至12月1日,收到1条修改意见,已采纳。
特此说明。
安徽省林业局
2021年12月2日
附件
修改意见
1 |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寒 |
对《安徽省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第十六条第三款和第四款的“有林地”有异议:根据《林地分类》LYT1812-2021中,删除了有林地一级地类,将其中的乔木林地、竹林地、红树林由二级地类调整为一级地类;故也就无“有林地”概念了;这里的第三款和第四款出现的“有林地”是否有点不妥。 |
采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