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
处 长:张 舜,电话:0551-62633697
副处长:周 敏,电话:0551-62634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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