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
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备案报告
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法〔2019〕51号)已于2019年5月21日印发实施。根据《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该文件及起草说明上报备案。电子备案同步报送。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2.《关于印发〈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起草说明
安徽省林业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