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将《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安徽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的请示》转至省林业局办理。省林业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启动了审查程序。2022年2月18日,安徽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安徽五河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安徽五河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1-2030年)》。根据《安徽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办反馈。公示日期为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22日。
书面反馈意见可当面提交或以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提交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并同时提供联系方式。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0551-62635608。
通讯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无为路53号安徽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安徽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