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林业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告知承诺事项清单
序号 | 主管部门 | 改革事项 | 许可证件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具体改革举措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省林业局 |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和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目录的物种)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省林业局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严格落实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2 | 省林业局 | 人工繁育省重点和 有重要生态、 科学、社会价值 的陆生野生动物许可(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 | 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省级、设区的市级林业部门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严格落实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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